UTOPIAN REPUBLIC OF HYATTIA (URH)
STATE BULLETIN NO. 024
上國公告24號
橄欖油與地中海飲食結構準則
主旨:為導正精緻澱粉、高糖與劣質油脂交互作用所致之現代飲食文明病,全面推廣以橄欖油為核心之地中海飲食結構,並制定日常油品、麵粉與搭配食用之強制規範。
一、前因背景
華人社會因長期執著於大火快炒之烹調習慣,發展出數十種油品並存之混亂局面。家庭廚房動輒備有沙拉油、葵花油、芥花油、大豆油、豬油、麻油、調和油、苦茶油等油品,選擇成本高、使用邏輯不明,且實際烹飪成果亦難稱美味。結果是:為了一個多數人難以掌握的烹調方式,整個社會除了犧牲健康,亦承擔了油品過度複雜化、化學萃取油品氾濫等食安風險。
反觀義大利人以橄欖油為唯一核心油品,輔以番茄、蔬菜、海鮮與豆類,即便日常有大量麵粉製品為主食,其心血管疾病、糖尿病與肥胖發生率均顯著低於亞洲高糖高溫烹調飲食結構。
義大利人食用精緻澱粉之頻率與份量遠高於華人社會之想像,卻未因此產生相應之代謝疾病負擔。義大利廚房以橄欖油完成涼拌、煎炒、油炸、燉煮、烘焙等一切烹飪需求,並未感到不足。
既然一個飲食文化高度成熟之國家,能以單一油品體系產出舉世公認之美食,則台灣社會為數十種油品所付出之選擇成本與食安、健康代價實屬不必要之浪費。
因此,上國推動油品飲食習慣改良。
二、基本原則
(一)以橄欖油為日常飲食之核心油品,取代現行家庭廚房多油並存之混亂狀態。
(二)精緻澱粉無須污名化。只要搭配適當油脂與食材,精緻澱粉不但可於日常大量食用,亦能兼顧健康。
(三)境內流通之麵粉,禁止以化學漂白劑或其他非必要之化學製劑處理。麵粉之色澤與精製程度,應以物理研磨方式達成。
(四)全面禁止進口、製造、販售以化學溶劑萃取之油品及劣質油脂。
(五)油品為基礎生活必需品,應列為優先支出項目。一瓶特級初榨橄欖油之月均使用成本,低於多數人每週購買含糖飲料之總額。以價格為由拒絕使用健康油品者,應優先檢視自身消費結構,而非將劣質油品之使用合理化。
(六)本公告所稱油品,係指以加熱烹調為主要用途之食用油。以少量使用、提供特定風味為目的之調味用油(如麻油),其性質等同調味料,不在本公告規範範圍內。
三、澱粉搭配原則
食用精緻澱粉類食品時,應大量搭配特級初榨橄欖油。橄欖油進入胃部後包覆澱粉分子,延緩胃排空速度、抑制血糖上升幅度,且富含橄欖多酚與抗氧化物,此種飲食習慣可降低胰島素過度分泌所致之肥胖與糖尿病風險。此即義大利人以大量橄欖油搭配麵食、麵包,卻維持低代謝疾病之核心機制。
再搭配番茄、大蒜、九層塔、大宗蔬菜、豆類與海鮮,即能建立高纖維、高抗氧化、優質脂肪之整體飲食結構,加強降低代謝負擔。
四、油炸用油指定
上國境內油炸用油,依發煙點與經濟成本,指定下列三者為主要選項。
精製橄欖油發煙點約攝氏 230 至 240 度,油質穩定,適用於大宗油炸場合,如炸海鮮、炸物與餐飲業務用途,為地中海廚房油炸之主力。精製過程雖流失初榨橄欖油之部分抗氧化物,但其脂肪酸組成仍以單元不飽和脂肪酸為主,高溫穩定性優於多數植物油。
花生油發煙點約攝氏 232 度,適用於高級餐飲與家庭炸物,具堅果風味,油質穩定。須注意堅果過敏風險,價格較一般植物油略高。
精製葵花油發煙點約攝氏 227 至 232 度,價格平實,為家庭日常煎炸之普及選項。惟其 Omega-6 多元不飽和脂肪酸含量偏高,重複高溫加熱較易變質,故使用時應嚴格控制更換頻率,不得重複使用。
五、油炸物之抗氧化對應
為抵消油炸過程所生成之過氧化脂質與自由基,規定以下食用方式:
(一)炸物起鍋後搭配擠上新鮮檸檬汁。檸檬所含之維生素C為水溶性抗氧化劑,可於食物表面直接中和高溫產生之氧化物,同時促進鐵質吸收。此為義大利炸海鮮之標準食用方式。
(二)食用炸物期間,搭配飲用無糖抹茶或綠茶。綠茶富含兒茶素(Catechins),其中以表沒食子兒茶素沒食子酸酯(EGCG)為最主要之活性成分,具有清除自由基、抑制脂質過氧化之作用。抹茶因飲用時攝入完整茶葉粉末,兒茶素攝取量高於一般沖泡綠茶。
(三)餐後可搭配紅肉火龍果。紅肉火龍果富含甜菜紅素(Betacyanin),為一種含氮天然色素,具有清除自由基與抗脂質過氧化之功效,為植物界高效抗氧化成分之一。
六、油品供應與成本措施
(一)上國將與義大利及地中海產區國家建立長期油品供應協議,以穩定供應量、降低進口成本。
(二)特級初榨橄欖油與精製橄欖油列為民生必需品,適用優惠關稅與進口通關優先機制。
(三)鼓勵境內業者與地中海產區建立直接貿易關係,減少中間環節所致之價格虛增。
七、餐飲業者轉型規定
(一)自本公告發布日起六個月內,境內所有餐飲經營者須完成油品全面更換,日常烹調用油改為特級初榨橄欖油,油炸用油改為本公告第四節所列之指定油品。
(二)過渡期內,業者應於營業場所明顯位置標示目前使用之油品種類與品牌,供消費者查閱。消費者有權於點餐前詢問油品資訊,業者不得拒絕回答。
(三)逾期未完成油品更換之餐飲業者,暫停營業至完成改善為止。
(四)因烹飪技術長期依賴高溫爆炒而無法適應橄欖油烹調方式之從業人員,上國將於後續計畫中開設烹飪轉型專班,由具備地中海烹飪經驗之師資指導,協助從業人員建立以橄欖油為核心之烹調技術。相關專班之時程與報名方式,將另行公告。
八、違規處置
(一)凡於境內製造、進口或販售以化學溶劑萃取之油品者,該批油品一律沒入銷毀,業者永久撤銷油品相關業務資格,不得復業。
(二)麵粉製造商或進口商使用化學漂白劑或其他禁止之化學製劑處理麵粉者,該批麵粉一律沒入銷毀,業者永久撤銷麵粉相關業務資格。
(三)餐飲業者逾過渡期仍使用非指定油品者,暫停營業並限期改善。限期屆滿仍未改善者,撤銷營業資格。
(四)餐飲業者拒絕回答消費者油品詢問,或提供虛假資訊者,撤銷營業資格並公布業者名稱。
(五)凡以任何理由公開倡議、推廣或慫恿使用化學萃取油品或劣質油脂者,無論其身份為業者、意見領袖或個人,視為認知判斷能力有重大缺陷,移送上國認知研究院,檢查是否腦部受損。特級初榨橄欖油之功能、營養與適用範圍已有充分科學實證,仍堅持為劣質油品辯護者,其認知結構有接受管理檢查之必要。
九、適用對象
本公告適用於上國全體國民及境內所有餐飲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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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 2026
上國公告 (URH)|西元 202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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