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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局 BUH

住宅局 Bureau of Universal Housing 機構標誌,三個四方形住宅構成之極簡圖形

上國 HYATTIA 官方機構頁面
An Official Institutional Page of the Utopian Republic of Hyattia


英文全名:

Bureau of Universal Housing

abbreviated as BUH


一、宗旨

提供人民精緻可負擔的住宅。

二、成立來由

現代社會,居住權長期被商品化與投機化,導致貧富世代固化、個人與家庭都無法安身立命,除了造成國家發展嚴重弱化,也讓生活水平不斷沉淪。

但居住本應是人民生活安心的來源、是文明存續的地基,是與水、電、醫療並列的基礎人權。

因此,上國成立住宅局,直接介入土地與住宅的取得、分配,建立一套自我循環、不高度依賴稅金挹注、且能抵抗景氣波動的居住保障體系。

上國城市規劃目標,預計能將六成人口長期居住於受國家補助之社會住宅內,其餘部分則交由自住專區與炒房專區分流消化。

三、基本原則

(一)集體利益

上國都市土地極度稀缺,因此住宅局全面採取集體利益思維,由國家作為最大地主與房東,統一調度土地資源,避免土地因私人持有而分散、閒置或遭到投機性圈占。

(二)租客保障原則

制定租期分類、租金漲幅上限、續租權與繼承方案,使租屋成為一項穩定、可安居一生的選擇。

(三)城鄉差異化處理

山區與鄉村型中小城鎮裡,許多居民傾向擁有獨棟房屋與土地。此類地區暫不納入本局現行集體居住政策,將另訂規範。

四、土地信託與地價平抑機制

住宅局設立公設財團法人「住家土地信託基金 Home Land Trust Fund」。負責永久鎖定境內公有土地,杜絕土地進入自由市場炒作,以租賃地上權取代出售土地所有權,支撐社會住宅之長期穩定供給。

(一)土地只進不出

本基金以優先權長期低價收購蚊子館、畸零地、閒置大型設施用地與廢棄工廠。土地一旦納入信託,即嚴禁轉售予私人財團或改建私人豪宅,徹底切斷政府以賣地換取財政收入之誘因。

(二)不賣所有權,只租地上權

住宅局興建社會住宅時,不出售土地所有權,僅將土地租予利潤受限之住宅合作社。承租之合作社若擅自調高租金、私自轉售房屋,或合作社本身倒閉,土地與房屋所有權將依法無條件收回信託基金,重新分派,相關負責人集中管理。

(三)地價平抑之核心機制

住宅局藉由本基金鎖定全境近三分之一精華住宅用地、不投入市場交易,抑制周邊私人土地被炒作推高之動能,以此作為維持地價與造價長期穩定之核心手段。

任何都市計畫變更為住宅用地、且建築面積超過五千平方公尺者,其中三分之二面積須強制興建社會住宅,且每平方公尺淨租金依「可支配所得百分之三十」之居住負擔上限反推設定,不得逾越。

五、和平住宅法:有限利潤建商制度

住宅局訂立「和平住宅法 Housing Peace Act」,建立有限利潤住宅合作社之資格認定制度。民間建商或住宅合作社,得向住宅局申請認定為有限利潤住宅合作社,經核准後即取得承租國有土地與超低利貸款之資格,同時永久受該法之租金上限與利潤上限拘束,即使貸款清償完畢亦不解除,藉此讓民間建商成為國家之外包建房合作單位。

(一)超低利貸款

建商合作社可取得國家提供之三十年期超低利貸款,利率趨近於零,用以承接社會住宅興建。

(二)租金回收與永續再投資

租客所繳租金,前三十年用於償還貸款;貸款清償後租金並不歸零,而是持續收取並轉入社宅維護與再建造基金。歷經長期累積,此基金規模足以完全依靠自身租金收入持續興建新屋,無須仰賴居民稅金。

(三)利潤上限與抗風險閉環

建商合作社利潤上限設定為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點五,超額利潤依法強制存回買地建房儲備金,供次年繼續興建社宅。

本制度之設計,使有限利潤住宅合作社與境內自由市場之建商形成互補而非同步之關係。景氣繁榮時,未受本法規範之自由市場建商競逐地價、追高造價,有限利潤住宅合作社則不受其影響,依既定節奏穩定興建;景氣蕭條時,自由市場建商倒閉、工人失業,有限利潤住宅合作社逆勢擴大公共建設規模,優先吸納失業勞工投入興建工程。住宅局藉此確保住宅供給不因景氣循環而中斷,並使有限利潤住宅合作社於經濟蕭條期同時承擔穩定就業之社會職能。

六、建築美感審核制度

平坦生活部下設美感局,專責社會住宅之建築美感審核,避免建商為壓低成本而興建毫無設計感之制式建物。

(一)土地釋出評選機制

土地釋出後,建商可自行搭配設計師提出建築提案,經美感局審查後決定得標單位,綜合評比建築設計、環保節能與社區生活功能。

(二)創意與執行分離之兩階段制度

美感局採行創意與技術分離之競賽機制,容許純粹的美學創作者參與社宅設計而不受法規細節束縛:

第一階段僅徵求純概念設計,包含空間意象與三維渲染,設計者無須處理牆體厚度、消防規範等技術細節。

第二階段由得標之創意方案與在地執行建築師事務所或合作社結盟,產出符合法規之完整設計書,將創意轉化為可施工之技術文件。

美感局藉此制度,將畸零地與蚊子館轉化為具有高度辨識性的建築作品。

部分社宅將由美感局統一規劃裝潢,減少居民自行摸索之困擾;堅持自行裝修者,須另行抽籤申請未附裝潢之戶別。

社宅規劃並納入生活機能考量,包含自行車與嬰兒車停放區配置、普遍配備空中花園、幼兒園、桑拿房、洗衣間。住宅頂樓增設太陽能板。

七、太陽能板全生命週期管控

住宅局強制於社會住宅鋪設太陽能板,並以嚴格週期配套,防止綠能轉型衍生污染問題。

社會住宅所鋪設之太陽能板,其有害物質含量不得超過法定上限,廠商須以低污染面板供貨。建商採購太陽能板時,售價須內含預繳之環保回收稅,此為生產者延伸責任之具體落實。廢棄面板須送交專責自動化工廠處理,以機械粉碎與熱解技術分離玻璃、鋁框、銀與矽晶圓並回收再利用,回收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十五。

太陽能板於二十五至三十年之發電周期內,可為城市大幅削減燃煤與天然氣碳排放。住宅局將回收通路納入法律嚴格管控範圍,確保此減碳效益不因後端廢棄物處理而折損。

八、住宅供給指標:房戶比

住宅局以房戶比作為城市居住供給健康度之核心指標,公式為住宅總套數除以總戶數,目標維持於一點零三至一點零五之間,即住宅總量較實際居住戶數多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住宅局將此一空置緩衝,定位為維持城市正常運作之必要條件,用以滿足換屋與搬遷需求、提供房屋維修翻新期間之過渡住所,並發揮地價平抑功能,防止供不應求導致房東與建商任意漲價。上國目標為每千名居民約配置五百五十套住宅。

九、社會住宅申請與分配

(一)寬鬆准入資格

社會住宅申請門檻極寬,全境約百分之八十市民具備申請資格。住宅局不以收入或身分篩選過嚴,使各類收入戶得以入住同一社區,避免社會住宅集中收容特定弱勢族群,形成外顯的貧窮標籤。住宅局將社宅定位為多數市民皆可選擇、且值得選擇的居住方式,而非僅供弱勢棲身之建設。

(二)先到先審與加分制

申請採先到先審制,並針對育有子女、身心障礙、現有住房過度擁擠者訂定加分項目,優先配住。身心障礙與高齡申請者,優先配置於已具備無障礙出入口、電梯直達、扶手與防滑設施之戶別。申請時僅須符合收入門檻,入住後即使收入提高,亦不因此喪失居住資格。

(三)精華區短租輪替制度

住宅局於精華地段,如市中心鬧區或捷運共構宅,保留五分之一戶數做為三年期短租型社宅,期滿強制搬離,不得續租。此類戶別適合社會新鮮人、單身創作者與外地年輕白領,供其在精華區短期體會生活經驗。

小家庭、育有學齡子女之家長與長者,申請時可直接選擇放棄短租資格,僅排候長租型社區,避免搬家或遷移生活之負擔。

十、產權與世代交接規範

(一)租約繼承判定

原承租人身故或遷離後,繼承人若與原承租人於該戶共同生活滿二至五年者,可續租。符合條件者,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繼承時,完全承襲原有租金;成年子女繼承時,住宅局有權將租金調整至現行社宅標準上限。不符合共同生活年限條件者,契約終止,住宅由住宅局收回重新分配。

(二)私宅與社會住宅不得並存

居民若購入私人豪宅,須於半年內將原承租之社會住宅歸還住宅局,不得同時持有社會住宅與私人不動產。

(三)違規轉租查緝

全境住宅之出租與承租,僅得透過住宅局官方系統辦理。任何住宅所有人或承租人,不得私自將住宅轉租、代管或另行出租予他人。經查獲違規轉租者,移送集中管理。

十一、租賃爭議調解機制

住宅局設置爭議調解單位,處理住戶與住宅局或有限利潤住宅合作社之間,關於租金認定、繼承資格、押金返還、修繕費用分攤等日常爭議。調解採免費原則,住戶與合作社任一方均得提出申請。調解結果如任一方不服,得再向一般司法程序提出救濟。

住宅局藉由此一機制,使租賃關係中的爭議優先於行政程序內解決,避免住戶求助無門,亦避免合作社遭受無根據之指控而影響營運穩定。

十二、市場化雙軌分區制度

住宅局於社會住宅系統之外,另劃設「自住專區」與「炒房專區」,將一般自住需求與投機需求徹底區隔。

(一)自住專區

自住專區提供予有意購屋自住之居民。區內住宅一律採大採光、大開窗、方正格局、扎實管線工程等實用標準興建,定價以一般市民可負擔之水準訂定。居民遷出時,該住宅須以原定價格轉售予下一位有居住需求者,不得任意調高售價,杜絕自住專區內之住宅成為增值工具。

(二)炒房專區

炒房專區容許區內不動產進行完全自由之投機交易。凡有意進行不動產投機者,一律導入此專區操作,藉此將投機需求與一般居住需求徹底隔離,避免自由市場炒作外溢至一般居民之居住供給。

十三、秩序維護

住宅局居住保障體系依賴國家對土地與地價之高度控制,任何以脅迫或影響人身安全之方式試圖干預住房政策者,由漢尼拔邀請局介入、邀請其參加專屬晚宴。藉此機會說明人人有房住之政策優點,並與其討論人生方向。受邀者之家屬不得詢問、調查或要求政府說明賓客之後續行動。

世界上諸多參與漢尼拔晚宴者,常常選擇跳脫原本人生軌跡、徹底告別過去,住宅局尊重此類選擇。

十四、隸屬階級

直屬上國平坦生活部 Ministry of Flatplex Living

十五、機構標誌

由三個四方形住宅構成,極簡的外觀與線條,讓人一眼就能辨識這是住宅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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